8月3日,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证监会)印发了《关于核准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》(证监许可〔2009〕712号),标志着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华泰股份)公开增发A股股票的申请正式获得证监会审核通过。 证监会在核准批复中指出,华泰股份公开增发不超过10000 万股新股;华泰股份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证监会的《招股说明书》及《发行公告》进行。证监会强调,批复下发后至本次发行结束前,华泰股份如发生重大事项,应及时报告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;此次批复自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。 股票增发申请获得通过后,华泰股份董事会表示,将根据批复文件的要求和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,尽快实施完成本次公开增发事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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