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4年1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。会议应到董事9人,实到9人,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,符合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。会议由李建华董事长主持,经过充分讨论,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: 一、审议通过了《200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》; 二、审议通过了《200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》; 三、审议通过了《2003年总经理工作报告及2004工作计划》; 四、审议通过了《2003年财务决算及2004年财务预算报告》; 五、审议通过了《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》。 公司2003年度实现净利润227,205,351.21元,提取10%法定盈余公积金22,720,535.12元,5%的法定公益金11,360,267.56元,5%的任意盈余公积11,360,267.56元,加期初未分配利润291,096,444.94元,2003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72,860,725.91元。董事会决定以现有股本300,258,361股为基数,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3.00元(含税),共派发现金90,077,508.30元,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分配。 上述二、四、五项议案尚需提交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。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通知。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本报第四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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